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05月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博士后公寓、学生生活 D 区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北京东方畅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100000 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000000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投标报价:53.000000 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东方畅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海妍/;
中标候选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春芳/; 中标候选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侯兰英/;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东方畅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服务期限:在5月11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并在5月18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正式书面文本。
中标候选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服务期限:在 5月11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并在5月18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正式书面文本。
中标候选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服务期限: 在5月11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并在5月18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正式书面文本。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为 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监督机构反映。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为参加此次招标的投标人。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后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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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交通大学审计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交通大学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
联 系 人:张老师、陈老师
电 话:029-83399176、833951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20 号华晶商务广场 B 座 5 楼联 系 人: 杨泰若
电 话: 029-62669273
电子邮件: 568403194@qq.com